海南五指山涉黑团伙“月亮帮”案一审宣判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

  近日,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海南五指山特大涉黑团伙“月亮帮”案宣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黄图望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罚金25万元;判处被告人梁正武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罚金23万元;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罚金3000元至80000元不等。

  利用组织恶名实施不法行为

  据了解,该涉黑团伙因头目黄图望额头上有块形似月亮的疤,因此得名“月亮帮”。

  2017年9月30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对以黄图望为首的“月亮帮”的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犯罪一案提起公诉,11月21日至25日,该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该案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多达40余人,涉及违法犯罪事实59起,涉及罪名13个。侦查机关专案组经过长达1年的侦查,形成卷宗材料200余本,公诉机关起诉书长达100页。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世纪90年代,被告人黄图望等人在五指山市陆续加入了以蔡某某(另案处理)为首的“黑鬼帮”,2001年因蔡某某被砍伤,该帮人员随之解散。2005年,黄图望返回五指山市,重新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番茅村宗族势力,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2010年前后,被告人梁正武等人相继加入该组织,并陆续吸纳了五指山市一批无业青年、在校和辍学学生,形成以黄图望、梁正武为头目,成员40余人,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号称“月亮帮”。

  该组织以非法持有的仿制和改装枪支、砍刀等为工具,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利用组织恶名和势力在五指山市新市场一带开设赌场,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对按摩店、商铺索取“保护费”、替人追债,插手五指山市新市场拆迁工程,非法控制五指山市加气砖市场、吊车市场,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图望、梁正武作为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检方提前介入补齐有力证据

  此案是如何一步步推进并提起公诉的?

  据了解,海南省检察院、省检一分院以及五指山市检察院三级检察院共同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补强关键性证据。随后,三级检察院的4名资深检察官和4名助理组成专案组,共同承担案件审查起诉工作。

  经审查,追加认定累犯1人,建议撤销缓刑两人,认定15名被告人实施部分犯罪时具有未满十八周岁的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理情节,核减了部分被告人的犯罪次数、犯罪数额。

  针对侦查机关重个案证据收集、轻有组织犯罪证据收集等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补查补证意见146条,进一步细化和补强证据,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

  就案件审查中需要核实的问题,专案组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先后对37名被告人进行了两轮提讯,并对9名主要被告人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由于本案被告人和涉案事实较多,审查起诉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行为容易成为影响审判活动进行的隐患问题,办案人员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对所有被告人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诉讼权利和审查期限告知以及换押手续,为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接待17名辩护人阅卷,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对个别被告人提出的刑讯逼供等问题,依法进行了调查复核,证实了不存在该种情形。

  经审查,黄图望、梁正武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人员于2017年9月30日将案件起诉至海南省一中院。

  在长达5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充分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以视听同步播放、图文同步显示、声像同步呼应的方式,讯问了各被告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扣缴的枪支刀具清单等物证,保护费收据等书证,现场勘验笔录及鉴定意见等大量证据材料,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