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司法局深入拓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发布时间:2017-8-1

  “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立足基层、服务群众、主动顺应金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探索,历经两年多的实践与深化,在各方支持下,金山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已在11个街镇(工业区)全面施行,并形成队伍齐全、制度完备、运作流畅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体系,村(居)“德治、法治、自治、共治”中“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日益凸显,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村(居)务管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在金山区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居)事务管理,有效增强村(居)委会的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当好村(居)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员。在村(居)各类工作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村(居)法律顾问通过加强监督指导和开展相关法治培训,积极帮助村(居)干部树立法治思维,缓解村(居)干部依法治理本领荒。例如,漕泾镇村(居)法律顾问积极为“四张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考核清单)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山阳镇村(居)法律顾问在2015年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入部分村(居)换届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见证、监督选举工作,并在选举后开展法治讲座培训,协助指导起草、审核、修订村(居)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管理规定,使出台的各类制度既能为村(居)管理提供规范保障,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当好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参谋。在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村(居)法律顾问协助开展风险评估、审核经济合同,为村(居)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指导和意见,将村(居)日常自治、共治事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当好村(居)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助力者。在“五违四必”整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剩余房票处置等村务管理难点问题中,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加会议讨论和协调处置,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确保各类问题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快速妥善解决。例如,在漕泾镇蒋庄村土地整理过程中,某承包户在规定时间内不愿拆除违章搭建和搬迁有关鱼塘、虾塘内的设施,村居法律顾问及时介入,组织专项法制问题研讨,按照有关程序起草相关通知及公函,推动问题化解,为蒋庄村的土地整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融入基层党建,助推党建工作法治化

  党建引领离不开法治规范的保障。伴随党内法规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范围,法治成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金山区司法局注重加强律师行业“两新组织”党建,积极推动党员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与“法治+”相结合,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法治规范化水平。一是结对共建共促发展。开展律师支部与村(居)党支部签约共建工作,通过结对共建形式,共享优势资源,共谋基层发展,不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例如,锦维律所和漕泾镇护塘村党支部签约共建后,进一步理顺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法律服务频率、应急处置能力、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入村驻点服务基层。在实现村(居)党建服务站律师驻点服务全覆盖,金山区60余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定期前往村(居)驻点开展法律“坐诊”基础上,持续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党建服务点延伸。例如,吕巷司法所在107个“巷邻坊”党建服务点设立学法用法宣传点;漕泾司法所在50个村(居)“聚心堂”党建联系点基础上同时设立法律服务点;张堰司法所在建农村、旧港村、解放居委会等党员服务示范点注入法治元素。通过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驻点法治讲座、推送法治服务清单等活动,将法律顾问服务与党员服务相结合,推送到最基层。三是志愿奉献示范引领。法律顾问在工作中不断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工作态度积极,法律服务周到,尤其是在服务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援尽援,对不符合条件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奉献精神,直接免除或减半收取代理费用。

  三、服务法治需求,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群众的需求是法律服务的指南。金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优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组织法律顾问配合村(居)开展各种形式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一是参与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从群众学法便利和兴趣出发,打造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平台,激发群众学法主动性。例如,枫泾镇“律师进社区,法治送上门”系列活动、漕泾镇“法进社区”讲座套餐配送活动、金山工业区“法治小讲堂”、新黎村“法律议事堂”等,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法治类型,由村(居)法律顾问开展物权、消费、养老、婚姻、劳动保障、土地流转、交通事故赔偿等法治讲座,切实提高群众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参与邻里矛盾人民调解。从法律顾问专业视角为村(居)和群众提供既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又能较好保障群众权益的专业法律建议,大幅提高村(居)委会依法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能力,把矛盾纠纷尽量控制在源头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例如,去年冬季低温造成金山部分地区老旧小区水管爆裂,引发大量投诉,邻里矛盾一触即发。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帮助居委会干部分析案情,就责任认定、处置方法等提供法律建议,并做好相关居民的普法解释和权益救济引导工作,20余起矛盾纠纷得以迅速化解。三是参与信访纠纷化解处置。村(居)法律顾问陪同领导下村(居)接访或和村(居)干部共同处理信访问题,将法、理、情有机结合,为信访群众耐心解答法律困惑,并提供专业意见,使其遇到问题不再习惯性地“信访”不“信法”,村(居)逐渐形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例如,今年5月,枫泾镇某箱包企业倒闭,50余名员工对企业拖欠工资和不予补偿做法不满,采取了到区政府信访和聚集在公司门口讨要说法的举动。村(居)法律顾问收到信访部门情况反馈后立即前往企业,一方面向员工们解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解答员工对于经济补偿方面的疑问,帮助分析采取不同方式维权的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加强与企业方联系,明确告知法人代表关于欠薪的法律规定,并例举类似案例化解情况供企业参考。最终,凭借法律顾问的专业分析和中立立场,这起因欠薪引起的信访纠纷以企业与员工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得以迅速解决。

  据统计,自2015年初至今,金山区村(居)法律顾问共解答村(居)民法律咨询2320起,开展法治讲座165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73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起草各类法律文书79份,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得到提升。解放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先后对金山区“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工作进行广泛报道,金山报、金山电视台等本地媒体也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深入宣传。

  下阶段,金山区司法局将继续延伸拓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能,加强工作监督指导,保障制度实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长效性,引导村(居)法律顾问成为村(居)委会依法自治的法制宣传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依法治理助理员、调解干部教练员和民事诉讼代理员,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