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宝山路街道采取“4321”措施,做好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7-9-4

  自2016年“七五”普法启动以来,静安区宝山路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致力于提高街道机关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采取“4321”措施,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素质逐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得到提升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依法维权的意识有明显提升。

  一、四种形式:一是法律讲座。充分发挥法官、律师、社会力量等的资源优势,定期举办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如针对社区老年人的继承法、公房居住权、防诈骗专题;针对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劳动保险法;针对两新企业的劳动合同法专题;针对机关干部的有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依法行政等专题;针对辖区青少年的暑期法治安全教育、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专题,使社区干部群众能够更好地学法、用法、守法。一年多来,共举办法治讲座20多场。二是主题活动。为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联合辖区内各单位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先后在辖区市北职业高中就行了青少年法治话剧展演、法治文艺汇演和校园模拟听证活动。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举行了法治知识竞赛及法治电影放映等活动,吸引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有效提升了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现场接待。坚持日常法律咨询接待服务,每周一和周四分别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安排律师参加法律咨询和接待,在接待过程中向来访者一对一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引导依法维权。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如侨法宣传周、禁毒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在辖区人流密集的场所摆摊设点接待居民咨询、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等,每年坚持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约5场。四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坚持传统宣传媒体利用好社区的宣传栏、黑板报、社区报,使其成为向社区居民普法的一线阵地。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宝山路街道司法所政务微博和宝山路街道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对社区中常见的纠纷案例进行法律解析、公告司法所法律服务内容及时间地点,着力提升居民群众尊法守法的意识。

  二、三个重点:一是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专题学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确保领导干部懂法会用法。购买并向所有领导干部发放了《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向机关公务员发放了《以案释法读本》,在机关开展法律自学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3 5岁以下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所有机关干部发放《宪法》单行本,在机关营造了浓郁的学法氛围。二是青少年。“七五”普法以来,街道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特征,举行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预防犯罪。先后举行了“法律进校园之模拟听证”、暑期法治安全讲座、法律职业介绍、禁毒宣传讲座、交通安全讲座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主题活动场,参与学生达2000多人次,赠送《晓法大意》等法律书籍300余册。三是社区老年人。每周安排律师到居委会进行法律咨询接待,满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护夕阳”系列活动,在社区开展法律维权系列巡回讲座,向老人讲解日常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老人防范风险诈骗能力。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法治电影放映、法治文艺汇演;专门针对电信诈骗和集资诈骗印制了宣传册5000余份在社区发放,提醒老年人注意鉴别防范。

  三、两个结合:一是与街道重点工作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街道重点工作旧区改造相结合,在旧改基地拉开时,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聘用专职律师定时、定点到基地内“坐诊”,把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送到旧改第一线,及时为拆迁群众解疑释惑,化解因旧改产生的遗产继承、共有产分割等家庭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旧改环境。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与街道的日常工作相结合,将依法行政贯穿到街道工作的各个方面。对街道机关干部开展有关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一支队伍:“七五”普法以来街道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了街道、居委会、楼组长三级普法网络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了一支由政府职能部门、律师事务所、社工、社区学校教师及居民群众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各办公室主任组成的普法工作小组,定期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研讨。同时,街道注重整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工作,法官、检察官、执法工作人员等也成为了街道的普法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