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欺凌网络欺凌都算学生欺凌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2017-12-28

  什么是欺凌?欺凌和玩笑怎么界定?近年来各种形式和手段的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但却没有对学生欺凌的明确定义。27日,记者从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学生欺凌有了明确定义。

  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教育部等11部门日前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在发布会上介绍,方案明确定义,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认为,这样的界定明确了三个要点:一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事件;二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构成要素,包括发生的单次或者多次、主观上的故意、表现的多种形式、损害的多个方面等四个要素;三是强调学生欺凌与学生之间打闹嬉戏的区别。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欺凌的手段包括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其中对网络欺凌的认定值得思考。网络欺凌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新型学生欺凌现象,具有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和难以消除等特点,危害性要甚于传统欺凌。此外,欺凌的结果要件为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这也是区分学生间嬉戏打闹、欺凌和暴力的关键。

  欺凌事件由谁处置、如何处置?

  惩戒措施:批评、教育、训诫等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针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方案明确了不同的惩戒措施:

  ①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

  ②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

  ③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④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