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停车库内车窗被砸财物被盗 近铁广场:只能赔偿玻璃损失
来源:劳动报    发布时间:2017-12-1

  缴纳了停车费,将车停在商场的地下车库内,安全应该有保障吧?可白领职工徐小姐却致电劳动报消费投诉热线(136-6153-3958)反映了一件糟心事。近期,她将车停泊于近铁城市广场的地下车库内,可取车时却发现,不仅右后车窗的玻璃被人砸碎,而且车内价值3万元的财物也被偷走。涉事的物业公司却表示,只能赔偿车玻璃的损失。

  车窗被砸财物被盗

  据徐小姐提供的资料及照片,11月13日晚6时许,她驱车来到近铁城市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在付费停车后,便和朋友前去吃饭、观影。晚上约10时,徐小姐来到停车位取车,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她汽车的右后窗的玻璃已被砸碎,玻璃碎渣落得满地都是。

  后经徐小姐清点,车内有一个价值2万余元的LV男士背包,还有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专业级苹果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物品均不翼而飞。

  随后,徐小姐第一时间报警,并大声呼喊保安。之后,警方到达现场,并调阅了监控。“我的停车位附近,只有一个监控探头,而我的车位又属于监控探头的死角,虽然拍摄到了一位可疑男子,但没能捕捉到他砸车的画面。”徐小姐认为,在这么大的砸玻璃声、车防盗系统报警声下,当值保安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太不可思议了。”

  因此,在徐小姐看来,监控探头没有“全覆盖”、保安疏于看管,近铁广场在安保方面难辞其咎,理应赔偿其车辆的维修费用及车内遗失的财物。

  只愿赔付车玻璃损失

  然而,令徐小姐失望的是,在同近铁广场沟通后,对方称只愿意赔偿一块被敲碎的车玻璃,并不承认在保安管理、停车场监控系统方面存在管理漏洞,至于车内物品的损失,近铁方面也认为,不应由他们负责赔偿。

  劳动报记者与近铁广场物业公司的吴经理取得了联系。吴经理表示,目前,商场物业方面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至于徐小姐提出的几点质疑和赔偿诉求,他解释称,停车场较大,保安当时可能在其他区域工作,没能顾及事发区域。

  而对于监控摄像头有没有“全覆盖”的问题,吴经理则表示,是徐小姐对“全覆盖”的概念存在误解,“全覆盖”是指覆盖所有的行车道,并不等于能覆盖到每一个车位,“我们的地下车库是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规定,才予以开放的,我不认为这方面存在问题。”吴经理说。

  对于理赔方案,吴经理介绍,车玻璃是在停车库内被砸碎的,近铁方面理应赔偿,只需徐小姐向他们提供维修结算清单和发票即可。但对于LV包包与苹果笔记本,吴经理无奈表示,车内到底有多少财物,这很难确定清楚,“不能你说丢了哪些,就哪些,这个我们没法赔。”贵重物品尽量不留车内

  对于近铁广场物业的做法,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星海律师认为,车主在进入商场车库时所缴纳的费用,法律性质属于“停车费”,而非“保管费”。因此,作为相对方,物业应保证提供合适的停车位,并确保车主的汽车在停泊期间不被损坏、不被擅自挪动等。因此,从本案来看,物业理应承担徐小姐汽车的维修费用。

  “但二者间不属于保管关系。”赵星海明确,故而,物业该不该就车内财物承担责任,或多少责任,还需分情况讨论。

  情形一:物业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自己依据相关规定,尽到了完备的安保义务,却仍不能避免车主损失(如遇上惯偷等),则不必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情形二:若物业公司不能举证自己尽到了完备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如保安擅离职守、录像监控失灵等,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非全部责任,即按一定比例赔偿车内财物损失),毕竟小偷是真正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赵星海认为,物业若想免责(不赔车内损失),就应该拿出足够的材料(如保安巡逻安排、停车库安防设备的规定等),给徐小姐一个全面合理的解释。

  “我们不纠结个案,跳开说,其实就是一个道理‘车不是保险箱’。”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表示,每位车主车内的财物状况如何,物业是不知晓的,因此,一旦发生财物的遗失,举证将十分艰难。因此,她建议广大车主贵重物品仍需随身携带,实在不方便,也不要放置在副驾驶座或后座显眼位置。